开办: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 主办: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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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修改)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修订编制《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州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州政府信息公开包括州政府层面的信息公开和州政府各工作机构的信息公开。州政府办公厅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州政府层面的主要信息:
(一)自治州人民政府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简历、工作分工;
(三)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领导简历、分管工作;
(四)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六)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七)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八)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九)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十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十二)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十三)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四)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五)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十六)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十七)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具体信息可参见州政府编制的《伊犁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要求主动公开的州政府层面信息,州政府办公厅将通过伊犁州政府门户网站、州政府新闻发布会等载体和形式予以主动公开。
以上信息在自信息产生后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一)受理申请机构
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州政务信息中心,办公地址:伊宁市边合区广东路52号,办公时间(北京时间)冬季为10:00--14:00,15:30--19:30;夏季为10:00--14:00,16:00--20: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99-8024006 0999-8096955(传真)
通信地址:新疆伊宁市边合区广东路52号州政务信息中心,邮政编码:835000
电子邮箱地址:xjylzf@sina.cn
(二)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伊犁州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伊犁州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政府信息询问点当场提出申请。
办公地址:新疆伊宁市边合区广东路52号州政务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999-8024006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冬季10:00-14:00,15:30-19:30(节假日除外)。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地址:新疆伊宁市边合区广东路52号州政务信息中心。
传真:0999-8096955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冬季10:00-14:00,15:30-19:30(节假日除外)。
3. 互联网申请。网址为http://www.xjyl.gov.cn,邮箱为xjylzf@sina.cn
联系电话:0999-8024006
(三)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网站《依申请公开流程图》。
(四)政府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可收取检索、复制、传真、邮寄、递送等成本费,具体标准依照自治区收费标准执行。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